領取遺體

協助辦理死亡註冊及證書

死亡可分為自然死亡及非自然死亡兩大類,在醫院留醫超過二十四小時死亡,而死因明確,即屬自然死亡,醫生簽發死因醫學証明書(表格18),如申請火葬,醫生會多發一張醫生証明書(表格2)便可帶同文件及死者身份証到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字樓或到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胡忠大廈18字樓生死註冊處辦証。

但入院不超過二十四小時或死因不明確,或因意外死亡,遺體將送往公眾殮房,由法醫科專科醫生檢驗死因,死因裁判官証實死因後即簽發批准屍體埋葬/火葬證明書(表格11),本公司董事為資深法醫,如有疑問,可為有需要客戶提供意見,指導申請豁免解剖資料送呈法院;而正式死亡証須待死因庭判決後,約三個月會接到書面通知,可在香港金鐘政府合署低座三樓生死註冊總處購買死亡証(電話:28672784)。

死者親友領取遺體程序

 

申請豁免解剖要點:

1. 備家庭醫生信件

  • 要有醫生簽署及蓋印
  • 醫生曾於近期診治先人
  • 詳列死者病況及病歷
  • 指出死者之病可隨時發作並導致死亡

2. 家屬意願

  • 直系親屬書寫並聯署
  • 死者及家人意願不想解剖
  • 對醫務人員之診治及護理滿意,並無任何投訴
  • 並無保險索償
  • 希望能盡快辦理喪事

全港共有三個公眾殮房,分別為:

西環域多利公眾殮房

香港域多利道34號
電話:28172026

富山公眾殮房

沙田大圍悠安街10號
電話:26013800

葵涌公眾殮房

香港新界葵涌葵喜街100號
電話:26144390

 

遺體運送離港

香港地少人多,土葬墓穴難求,近年有家屬在國內選擇風水墓穴,如大鵬灣、澳門、珠海、順德等,但要注意是否合乎葬殮條例,一般國內墓地,明文規定須港澳僑胞或持有有效海外國家護照者或少數族裔成員才可安排土葬。靈柩出口加拿大、美國、澳洲等地,須齊備接收棺柩公司資料,出口防腐針紙、領事館批文、香港出入境事務處之批文(Form9),除蟲紙、航班詳情等資料方可辦理。運費與重量有關,連鐵箱、木箱約三百公斤。在付貨地點(香港)將訂購上佳棺木加以棉棺套,發泡膠或毛毡保護免因運輸勞損,在彼邦不會更換棺木,以示單一喪事,不重覆,擇日在彼邦下葬以當地日期及時間為主。下葬才除服,除非必要,不再開棺。